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各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限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22日,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全县16个乡镇分管领导和消防专干40余人开展自建房消防法律法规宣贯暨授权委托消防执法业务培训会,并特邀支队法制宣传服务队对乡镇开展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法制宣传服务队严律师根据《邵阳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消防行政执法基本要求、经营性自建房法律责任、消防相关行政处罚、消防基层执法存在问题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对乡镇自建房授权委托执法的对象范围、处罚权限及程序、法律文书填写、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排查等细节内容进行了逐一讲解,着力讲解当前执法弱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最后,大队强调: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及消防专干要充分认识委托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监督执法人员消防业务素质,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消防监督行为,加强对自建房重点领域的巡查检查,整治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各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为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强化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加强执法指导力度,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做好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新宁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黎飞艳
编辑:张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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