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邓昌海为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邓平爱为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洪元为新宁县信访局局长。
任命:
雷鸿鸣为新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安仲为新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畅华为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虞淇钧为新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贾建妹为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沈郁凝为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寺法庭副庭长;
陈松柏为新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兰万物为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新华的新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邓安仲的新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虞淇钧的新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时军的新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邓彬的新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卫华的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阮北平的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湘顺的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来源:新宁新闻网
作者: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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