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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3号令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新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钰梅 2022-04-24 15: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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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特命令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对疫情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开新宁,涉疫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回新宁”的要求,外地入(返)新人员要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报备,特别从上海、邵阳市区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入(返)新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隔离费用自理。

二、各类场所要切实落实“一门一码、一店一码、逢进必扫”的要求。门店经营业主要承担主体责任,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由相关部门对其予以停业整顿。

三、全体居民要积极主动开展核酸检测,对应当按规定频次核酸检测而拒不进行检测并扰乱检测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护己护人,齐打疫苗。实践证明,疫苗接种能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即使感染也能有效减轻症状。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共筑新冠病毒疫苗免疫屏障。

五、全体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测体温,落实“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新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新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钰梅

本文链接:http://www.langshan.gov.cn/content/2022/04/24/11157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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