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宁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对新宁县连村幼儿园等两家场所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摘牌的批复》,同意对该两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摘牌。
2021年1月8日,新宁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新宁县崀山建材城G区建设工程在建工地员工集体宿舍用彩钢夹芯板搭建,其彩钢夹芯板芯材为泡沫材料(易燃、可燃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GB8624-2012)规定A级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1.7条之规定。新宁县连村幼儿园第四层作为儿童活动用房,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9条之规定。大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有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判定上述两家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提请县政府对两家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整改期间,大队结合单位实际和整改情况多次上门指导,跟踪整改进度。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经检查,该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已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符合重大火灾隐患销案要求,由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予以销案摘牌。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后续监管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李洁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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