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行车安全,规范我县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文明出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县调整不礼让行人、逆行抓拍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大队自2020年9月17日起调整下列监控卡口停止抓拍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改为抓拍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路口横过道路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1、大兴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大兴路皮肤医院路口)
2、焦家垅学校路口(舜皇大道路段)
二、我大队自2020年9月17日起启用下列监控卡口抓拍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1、崀山培英学校门口至棉花糖路中段人行横道(大兴路)
2、大兴路与啤酒广场路交叉路口
以上设置地点相关路口、路段将进行摄录取证,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线商户、居民支持与配合。并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通告。
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9日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redcloud
本文为新宁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langshan.gov.cn/content/2020/09/10/10568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