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的发展与进步,始终离不开全县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全国各地及境外新宁乡友一直以来都是支持帮助家乡建设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县委、县政府任何时候都欢迎乡友来(返)新宁并愿意竭诚为乡友服务。当前境外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清明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第一条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精准掌握辖区内滞留在湖北中风险地区(武汉)以及境外人员的详细信息,并通过其在新家属与本人取得联系,劝导其清明期间尽量不来(返)新宁。
第二条 近期所有拟在清明前后(3月26日至4月15日)进入新宁的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要提前48小时将本人姓名、境外所有国家(地区)及城市或国内省市县、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返程日期、联系方式、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拟抵达地所属村(社区)或来(返)人员所在单位报告。
第三条 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外地人员来(返)新宁的单位及家庭,必须提前48小时如实向属地村(社区)报告来(返)新宁人员情况。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宁人员或乘坐飞机、高铁、大巴等密闭公共交通工具存在交叉感染重大风险的来(返)新宁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第四条 全县所有宾馆酒店要严格做好入住人员实名制登记管理,宾馆酒店、房屋出租人等接受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新宁人员入住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来(返)新宁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第五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内部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疫情防控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各单位要提前48小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从境外来(返)新宁情况。
第六条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来(返)新宁人员检查无异常后,按规定采取定点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凡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以及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入新人员,必须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诊治。
第七条 本通告规定期间,所有人员(含本地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性(包括聚会、聚餐、聚集打牌、打麻将、下棋、跳广场舞、健身操、卡拉OK等)活动。
第八条 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宁人员情况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漏排漏管等失职、渎职问题的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对隐瞒不报境外来(返)新宁人员信息,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严格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第九条 广大群众发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宁人员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可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电话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适当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相关人员行程报告和群众举报,依法依规做好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条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6日零时起施行,至4月15日24时终止。
附: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值班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739-4822377。
黄金瑶族乡:0739-4755488 麻林瑶族乡:0739-4752112
水庙镇:0739-4742322 崀山镇:0739-4702780
万塘乡:0739-4722089 金石镇:0739-4823223
黄龙镇:0739-4848310 回龙寺镇:0739-4782485
巡田乡:0739-4870136 一渡水镇:0739-4889310
靖位乡:0739-4895034 高桥镇:0739-4968046
安山乡:0739-4960252 马头桥镇:0739-4768006
丰田乡:0739-4772001 清江桥乡:0739-4862054
新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新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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