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满)日前,新宁县林业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函〔2016〕52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63个县市区2016-2018年采伐约束性指标的通知》(湘林资 〔2016〕13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16〕16号)和全县实际,以新林函〔2017〕1号文件分解下达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38200立方米至各乡镇和国有林场。
新宁县林业局强调往年采伐迹地(含火烧迹地)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造林不合格的、2017年未申请林木采伐指标的,不得安排采伐指标。不得将采伐指标分配给木材经营者,严禁将采伐指标私自买卖,违者由林业主管部门收回下达的采伐指标。
崀山镇、金石镇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限用于崀山风景区规划界定的128平方公里范围以外的林木采伐。禁止向崀山风景区规划界定的128平方公里范围内安排采伐指标,杜绝乱砍滥伐林木行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进行林木采伐。部分实验区范围内确需采伐林木的必须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同意。此外,根据新政办函〔2016〕8号文件精神,全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洞新高速、国道207线、省道S218、S220线、白塔公路、新全公路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属禁伐范围。禁伐范围内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实施其它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禁伐范围内如有林木流转合同到期的林木确需采伐的,必须依法报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目前,各乡镇正在依据可伐资源和林权人申请情况,按照“灾害材优先、抚育优先、贫困户优先、成过熟林优先、可伐资源多的优先”的原则,将采伐指标落实到林权人手中。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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