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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大力宣传森林防火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周满 陈艳红 编辑:redcloud 2017-03-13 10: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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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周满 陈艳红)“防火期内严禁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烧秸秆、野外用火、野外吸烟,严禁狩猎、上坟烧纸、射击、爆破、野炊,严禁到封山戒严区域内活动。对采集林产品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在防火戒严期停止采集山产品的活动”……在新宁县,这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声音时常回荡在大街小巷中。

  从2月起,该县就制订了2017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防火办负责全县防火宣传的统一协调与调度指挥,崀管局、舜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珍稀植物研究所及国有林场,按属地管辖原则,全面铺开大宣传活动。主要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条例》、《新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防火、扑火的安全常识。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宣传重点防火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宣传该县在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森林抚育、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人为火灾的发生。

  该县明确要求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在辖区内新设立两块以上永久性宣传牌,并在重要路口、地段悬挂10幅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放森林防火传单,书写并张贴森林防火标语50条,建立森林防火固定墙报、黑板报。在林区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标语,培育一支庞大的义务宣传员队伍。利用各种会议,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安全扑火培训教育,对扑火队员和村级防火组织要专门进行扑火与逃生演练。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新宁县建立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追究制度,对宣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林火损失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求各乡镇、管理局、国有林场对所辖护林员进行培训,要求护林员对森林防火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尽知;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来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内容。

  目前,这一宣传正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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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满 陈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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