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23日讯(通讯员 朱永会 伍飞)彭某趁他人过收费站缴费之机,抢夺他人现金,因涉嫌抢夺罪,8月20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被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今年6月中旬某日,犯罪嫌疑人彭某经过长沙县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时,在收费站通道内趁货车司机罗某刚伸手准备缴费之时,抢夺被害人手中现金1100元并迅速逃离。后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彭某主动到长沙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回赃款11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检察官也特别提醒广大民众,在缴纳费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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