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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宁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2011-02-24 16: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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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新宁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新政办发〔2010〕72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宁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县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新宁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新宁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深入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2、乡镇消防工作考评100%落实到位;
3、在建工程工地、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100%检查到位;
4、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得到全面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宁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许峰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李隆彬、县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杨顺成、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张洪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春季防火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县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从2010年11月22日起至2011年3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冬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冬春季防火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消防工作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和督查,集中整治各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全面发动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县政府组织对全县冬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总结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深入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年底前,制定出台我县“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确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发展目标。继续推进乡镇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年底前基本建立乡镇、行政村、村组和街道、社区、街区三级消防组织机构,建成村民、居民多户联防网络。继续抓好农村“五改”和“五个一”工程建设,行政村、社区在冬防期间完成“四有”建设即:有防火公约、有宣传橱窗、有志愿队伍、有公共消防器材点。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在年底前完成30%以上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任务,督促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县政府将组织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检查验收。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使命”行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整治对象是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在建建筑工地,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播、电视、通信枢纽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两会”驻地,各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单位和场所以及养老院、福利院、“四小场所”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整治重点是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在营业场所内留宿无关人员、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损坏挪用以及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中,要严格执行34项刚性消防执法措施,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四个到位”:确保单位和部位排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发生火灾后责任追究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随时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坚决提请政府予以关停;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实施查封;对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违章使用明火、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我县要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酒店、旅游景点为重点,狠抓社会面火灾防控,开展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对危险部位实施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的严防死守,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做好执勤备战工作,圆满完成亚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两节两会”期间,要重点对“两会”会场、会议代表住所、节日庆典活动场所、烟花鞭炮燃放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将警力部署到夜间营业的舞厅、酒吧、KTV等公共聚集场所,必要时安排消防车辆和人员对重大庆典活动现场执勤、蹲点保卫。要严格督促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灯会、庙会等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四)大力开展冬春季消防宣传教育。精心开展好“消防总动员、平安伴成长”系列活动,督促各大、中、小学校抓好“五个一”活动落实。即:完善一本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档案,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一次学校“四个能力”大培训,组织一次师生疏散逃生大演练,进行一次学生家庭应急技能大普及。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针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农村、学校、建筑工地等场所,在冬防期间至少开展1次以上“三懂三会”消防知识普及活动和1次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把握节假日人员流动多的特点,在元旦、春节期间,通过车站发放温馨提示卡、群发手机提示短信等形式,提醒人们注意消防安全。宣传、文化、民政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宣传融入“文化下乡”、“春节送温暖”等活动之中,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和残障人群的面对面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共青团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系列公益行动,实现消防宣传在广大农村社区的全覆盖。
五、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全面负责辖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担负组织部署、督察检查和验收职责。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落实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健全责任网络。对公安机关报告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挂牌督办和决定停产停业。各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职能部门职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交通运输、广电、商务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建设、房产等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撤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批准文件,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教育、安监、劳动等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公益宣传;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居)委员会落实对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工商、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各级监察、安监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三)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第一出动,加强六熟悉和预案演练;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的“六熟悉”,开展实战演练;落实战勤保障各项措施,确保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和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各地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辖区单位特别是“四小场所”和居 (村)民区的消防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冬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消防工作尤其是当前冬春季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要分别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的冬春季防火工作。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信息互通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逐级对本地消防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冬春季防火措施。各有关部门也要派出工作组,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自上而下开展督导检查,保障消防安全。县消防大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冬春防火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6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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