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 年度新农合宣传发动和参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2011-02-24 16:13:22
时刻新闻
—分享—
 
 
 
 
 
 
新政办发〔2010〕76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 年度新农合宣传发动
和参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参合筹资工作的通知》(湘合医组字〔2010〕1号)精神, 2011年度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30元,新农合参合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为确保全县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农合筹资工作的新形势,增强任务的紧迫感,把参合筹资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参合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动员方式,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严格把握政策,积极开展新农合筹资委托代缴工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将参合农民个人缴纳的资金上缴汇入到新农合基金收入户,民政部门要核准五保户、优抚对象人员名单和基数,尽快将其参合资助资金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尽其责,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委托代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合医发〔2009〕4号)精神,积极开展新农合筹资委托代缴工作,引导农民参合缴费自愿选择新农合筹资委托代缴模式,签订的筹资协议书及委托书必须做到真实、准确。要严格把握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转移、截留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
三、完善基础工作,及时做好农民参合情况的核实汇总和合作医疗卡发放工作
参合农民原始资料要按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整理核对汇总。农民个人缴费的收款收据与参合人数、所筹资金必须相符,各行政村汇总到乡镇及各乡镇汇总到县的参合人数、缴费金额必须相符。县合管办要对各乡镇上报的参合人员名册和缴费金额逐一核实,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管理,务必做到人、钱、票、册、卡和电脑录入六个数据一致。合作医疗卡是农民享受新农合权益的凭证,各乡镇要集中人力突击搞好合作医疗卡信息的核准、录入和发放工作,确保新农合补偿兑付的及时、有据和准确。
四、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准确上报参合筹资工作进度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11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延长至2011年2月底结束。目前,全县仅金石镇参合率达到了95%以上。县合管委将成立专项督查组,于2011年元月对各乡镇筹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宣传发动工作不力、筹资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在全县予以通报。各乡镇每周五要将参合筹资工作进度上报县合管办,要求报送及时、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联系电话:483773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 新农合 筹资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6日印发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宁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