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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兵役登记暨征兵工作 公 告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新宁县人民政府 编辑:许楠 2022-01-20 1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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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公字第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将2022年度兵役登记暨征兵工作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根据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第十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新宁县兵役登记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一)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对象是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且户籍地在新宁县域范围内的男性适龄公民。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月1日。

(三)登记地点:各乡镇武装部兵役登记站“全国征兵网”网络登记

(四)登记流程

1.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乡镇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4.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乡镇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征的结论,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并报县兵役机关审核。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妨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二、征兵工作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上半年重点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2022年新修订的《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及时间。预征对象全部进行网上登记、网上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通过“全国征兵网”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2月10日、8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初审初检。已参加网上报名的应征青年,打印登记表,并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初检初审。上半年征集:2月份全县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复审复查,3月份组织入伍。下半年征集:8月份全县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复审复查,9月份组织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在校生既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县征兵办咨询电话:0739-4830433。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211228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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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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