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肖文博)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实落细落地,近日,回龙寺镇纪委就进一步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再部署,再“亮剑”。
回龙寺镇组织各单位、部门再次认真全面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条例、准则精神,做到内化于心,落实于行,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抓不懈,经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严格遵守规定。
镇党委书记对全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总责,镇纪委书记负直接责任,负责全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各党政领导负责个人分管领域、部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及问题自查自纠。通过责任分解,形成各方重视,齐抓共管的好局面,不仅抓手更有力,工作也成合力。
8月30日开始,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组对全镇各主要酒楼、饭店、茶楼及镇属各单位、部门进行了突击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学习《条例》、《准则》不全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需进一步加强,检查组当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各单位未发现有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礼金的情况;未发现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的情况;未发现有公款旅游的情况;未发现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情况;未发现有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情况;未发现有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未发现有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镇内酒楼、饭店、私人会所未发现有“一桌餐”情况;未发现有向下级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的情况;未发现有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请吃的违规违纪行为。镇纪委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不严,导致“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严厉追责。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肖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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