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中基燃气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新宁县中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因公司重组,现请各债权人向中基公司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并就有关债权申报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期限
2018年1月2日至 2018年 1月16日。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范围
申报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前与中基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或由中基公司提供担保的所有债权。
三、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1、债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债权人为单位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申报登记时提供原件核对。
2、债权凭证。借条、欠条、收据、发票、合同、工程结算欠款凭据、银行转账凭证、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在申报登记时提供原件核对。
3、所申报的债权有第三方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或其他由第三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情形的,或者所申报债权系中基公司提供了担保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及合同、协议、保函等能够证明存在担保事实的相关材料,并在申报登记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特别说明
对于未在本公告公布的申报登记期限内进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权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股权变更后的中基公司主张权利,该债权的清偿责任由重组前股东承担。
五、申报登记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崀山大道新宁县中基燃气有限公司内
六、申报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四清 13875869551
新宁县中基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 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