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宁县编委《关于组建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的通知》(新编发〔2017〕1号)精神,撤销新宁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现已成立新宁县建筑工程管理站资产清算组,并拟向新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17年5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请报债权。
特此公告。
新宁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清算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2017年5月12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