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鹃)杨某、戴某、程某分别是70、80、90后,三人年纪相差如此大,却因为沉迷网络不务正业而走到了一起,又想出了一个共同偷盗土鸡贩卖赚钱的主意,最终走向了监牢。日前,新宁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原来,杨某、戴某、程某因为玩网游认识,又因玩网游缺钱花,便共谋盗窃村民喂养的土鸡出售获利。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5日,三被告人分工协作,由被告人程某负责驾车接送,被告人戴某、杨某负责盗窃,三被告人在新宁县万塘乡、水庙镇共作案30余次,盗得土鸡600余只,价值43350元。
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杨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33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戴某、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胡鹃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