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满)3月30日和3月31日,新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落实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积极应对清明扫墓挂清高峰期的严峻森林火险形势。
新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强调,在清明节期间,务必要认清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护林员要每天不间断鸣锣示警,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加强值班,实行森林火灾情况日报告制度。即日起至4月30日,全县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于每日17时30分后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坚决杜绝离岗、漏岗现象,时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森林火灾发生的,及时报告火情,不受时间限制。
为贯彻落实湘森指办[2015]16号和市政办明电[2015]29号文件精神,新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进一步要求:驻村干部一定要进驻所包村,了解掌握所包村的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协调村支两委决策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护林员一定要坚持不间断的巡查、示警,加强在坟场墓地和其他隐患部位的巡查和示警,站好清明时段的关键一岗。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对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立即报县防火办或县森林公安机关。加强村组的森林火灾扑救力度,充分发挥属地扑救力量离火场最近、最了解火场地形的绝对优势,按照属地原则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清明期间,新宁县将对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在全县通报之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周满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