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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告

来源:中国崀山网 编辑:redcloud 2014-06-10 15: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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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推动作用,根据《湖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现将我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3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个小类79个品目的机具。重点支持插秧机、拖拉机、收割机等机具的发展。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总体上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具体补贴标准详见《湖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三、补贴资金

  2014年我县第一批补贴资金为500万元。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漁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五、补贴产品标价规定

  所有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六、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购机者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机补贴受理点或农机局农机补贴办公大厅,申请购机指标,领取《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人持《通知书》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由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销售资质的经销商自主购机,经销商应主动开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交给购机者,不得在购机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供货表》、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向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

  3、补贴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4、机具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采取“三见一查”办法逐项核实,核实无误后,主核查员、核查员分别在《核查表》上逐项签字确认。

  5、发放补贴:县级农机部门设立审批员,将分批集中审批改为逐个实时审批,“乡镇受理点”将受理和核查的资料每月定时报送县农机局,农机局复核汇总上报县财政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每月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

  七、政策调整部分

  1、简化申领指标的程序:县农机局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进行补贴指标授权,农户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直接申领购机补贴指标。

  2、推行主核查员责任制,核实机具的人员更为明确,责任更加分明。

  3、改进补贴审批方式:农机局的审批员对乡镇上报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批。

  4、监管要求更加严格:核实机具要求从以前的“三见”

  到现在的“三见一查”。

  5、对补贴对象购买机具的台数有了限制。

  6、补贴经销商的资质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

  7、补贴资金的兑付由以前的按季度结算到现在的按月结算。

  八、新宁县农机局咨询服务与举报电话

  补贴程序监督举报电话:4823641

  补贴 政策 咨询 电话: 13574952335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15197992199

  新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四年四月

来源:中国崀山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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