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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残联与县中医医院签订鉴定协议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通讯员 李仁兵 编辑:redcloud 2014-02-28 1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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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李仁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中的“四风”问题,促进机关工作效能,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更加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近日,新宁县残联与县中医医院签订了残疾人等级鉴定合作协议书。

  县残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国残疾人评定新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对新宁县辖区内,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视力、言语、听力、肢体等四个残疾类别实行等级鉴定。协议有效期壹年,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

  协议书规定:被鉴定人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盖有所辖乡镇残联公章,经县残联办证股签具鉴定意见,方可对其进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鉴定并免收挂号费;对享受“五保”、“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凭五保证、低保证实行全免费鉴定,其他人收取鉴定费为每人次100元。秉承对工作负责、对申请人负责、对残疾人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按《全国残疾人评定新标准》要求,对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进行鉴定,由院方指定两名素质强、业务精的主治医生,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定残疾等级,严禁出具虚假鉴定结论。鉴定医生要签署姓名并盖有院方公章,做为办理《残疾人证》的法律依据,鉴定医生要对做出的鉴定结果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院方负责安排专门的车辆,接送申请鉴定对象,并全权负责途中往返安全。县残联确保院方的独家鉴定权,院方要提供鉴定人员的相关资质和印章给县残联备档,鉴定人员有变动时必须经县残联同意并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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