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小莲)1月24日,笔者从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依据省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本县春节药品市场监管,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目前,已检查零售药店77家(其中金石镇城区的检查面为100%),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1件,因药品陈列、储存不符合要求等责令限期整改12家。
按照省局部署,我省于2014年1月1日起,围绕“未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岗,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或制售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及销售违法广告宣传品种;出租出借柜台”等八个整治内容,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以达到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全面有效规范化药品市场秩序的总体目标。
该局接到命令后,立即部署安排,制定本县工作方案,于1月7日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结合春节市场监管,整合两个工作小组,从1月8日起到春节前,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的第一轮监督检查。要求在监督执法中要严格遵守监督执法和廉政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情形,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同时对餐饮食品、保健品的春节市场监管作出安排。现监督检查正在继续推进中。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通讯员 唐小莲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