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典祥)11月21日,新宁县药监局获得县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牌。
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每年严格按程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近600余起,均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多次荣获省、市、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经过县人民政府严格评查评选,该局2013年度荣获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通讯员 何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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