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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手摄影资料赢诉讼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漆增江 邹小蓉 编辑:redcloud 2012-07-02 1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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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下午,有关万峰林场半山工区第三组委员会及8位村民诉新宁公路局侵权、排除妨害一案一审判决书送达新宁局。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去年6月21日-24日,新宁境内连降暴雨,山洪暴发,堵塞X078线K25-K27段公路涵洞,洪水冲毁公路,同时夹带泥石堆积在原告稻田、山林。8位村民因为此向新宁局要求赔偿。新宁局答复这是天灾,不予赔偿。2011年5月14日,8位村民向县信访局投诉,新宁局则以同理给予回复,8位村民又向县法制办要求复议未果,之后向法院提出诉讼。

  去年暴雨洪灾过后,新宁局领导十分重视,不仅及时处理土石塌方及修复受损公路,同时要求办公室对当时地质灾害、公路受损情形拍照存档。应诉过程中,当时拍摄的图片成为新宁局赢得这场诉讼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漆增江 邹小蓉)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漆增江 邹小蓉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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