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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追认伍锡平、蓝小平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来源:中国崀山网 编辑:redcloud 2011-07-18 08: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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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宁县委
关于追认伍锡平、蓝小平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1年7月16日)
 
伍锡平,男,汉族,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65年9月23日出生于新宁县马头桥镇金鸣村。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高中毕业后,先后在县政法机关劳动服务公司、县劳动服务公司、黄龙区供销社、回龙寺区供销社、县食杂果品公司、县供销联社改制办、黄龙镇企业管理站等单位工作。2011年1月,抽调到崀山风景名胜区联合执法大队工作,为陆上中队队员,协助中队长工作。
蓝小平,男,瑶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75年12月出生于黄金乡农科村。1994年高中毕业,同年12月应征入伍,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退伍;2000年3月,安置到飞仙桥乡国土所工作;2009年5月,抽调到崀山风景名胜区联合执法大队工作,为陆上中队队员。
2011年7月13日凌晨,伍锡平、蓝小平两位同志为保护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在夫夷江河道莲花山附近拦阻非法电鱼渔船的执法过程中,不幸因公殉职。
伍锡平、蓝小平两位同志参加工作以来,遵纪守法,忠诚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伍锡平同志多年担任企业领导,工作经验丰富,今年1月抽调到崀山景区联合执法大队以后,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多次参与景区执法行动,表现非常突出。蓝小平同志是一名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曾多次立功受奖。特别是1998年,他随部队到湖北抗洪抢险,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冲锋在前,连续作战,出色完成抢险任务,荣立三等功。2009年5月抽调到崀山景区联合执法大队后,坚持原则,敢于同违法分子作斗争。
伍锡平、蓝小平两位同志在关键时刻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不愧是优秀共产党员,是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可歌可泣,他们的英雄壮举浩气长存。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县委决定,追认伍锡平、蓝小平两位同志新宁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共产党员要以伍锡平、蓝小平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带头创先争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不顾安危,不计得失,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鞠躬尽瘁的优秀品格。在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鼓舞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中国旅游强县而努力奋斗!

来源:中国崀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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