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新宁县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崀山成功录入世界遗产名录为契机,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总目标,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边试点、边完善的工作思路,把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努力提高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和社会的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制定和构建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研究出台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提高土地、矿产利用效率,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有效保护耕地,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确保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顺利开展,通过上级验收。
(一)土地管理方面
4、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提高矿山开采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减少安全隐患。
5、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执行省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各项政策要求,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进一步得到防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纳率达100%,缴纳金额达到应缴数的80%以上;新建矿山采矿地土地复垦率不低于85%,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的复垦率不低于5%。
(三)总结呈报阶段(2010年12月上旬-12月中旬)。全面总结我县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和取得的新成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试点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和问题,对2010年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报送相关信息。积极申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矿产主导型),并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既是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考验,也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既是一项重大的专项行动,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新宁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建立政府统一组织、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用地标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确保创建活动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引导舆论和广大公众关注、支持、推动、参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各乡镇要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县创建活动办公室。县创建活动办公室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市创建活动办公室。
(四)稳步推进,及时总结。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指导之下。在完成创建活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符合我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稳妥持久推进积累经验,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印发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